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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是由嘉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徐宏详、蒋昭雪二位律师创办,旨在宣传刑事法律、刑事典型案件,普及刑法知识,提高公民的刑法素养。

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称为犯罪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摘自贝卡里亚 著 《论犯罪与刑罚》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情或者减轻、免除等刑事责任人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35条

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有权被视为无罪。在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时,有完全平等地有资格享受以下的最低限度的保证..(2)有相当时间和便利准备他的辩护并与他自己选择的律师联络。---摘自《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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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律师
  徐宏祥,男,中共党员,上海市大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04]128号) 徐宏祥是上海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律工作者。2、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向徐宏祥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3、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徐宏祥同志“人民好律师”荣誉称号的通知》上海市司法局政治部、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在全市律师中.......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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