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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搅拌车将出租车撞出百米 肇事司机被判1年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6-07-14
  一名司机凌晨时分驾驶一辆重型专项作业车,因疲劳驾驶与一辆出租车相撞,致该出租车司机死亡。7月12日下午3时,这起备受青岛社会各界关注的“4·15”交通肇事案有了结果。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孙功创有期徒刑1年。

    据了解,今年4月15日凌晨2时36分许,山东省建泽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司机孙功创驾驶一辆重型专项作业车沿青岛市福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江西路路口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未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未降低车速、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的情况下,与沿江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福州路路口的王某驾驶的一辆出租车相撞,致该出租车被推出93.80米后才停住。9分钟后,惶恐不安的孙功创拨打电话向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南大队报案。王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王某符合生前受钝性外力作用(如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多发肋骨骨折、胸腔脏器破裂、失血性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孙功创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6月2日,由交警部门主持,孙功创所在单位山东省建泽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王某的亲属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约定,该分公司应支付给王某的亲属赔偿款为人民币28万元。6月6日,该分公司已支付给王某的家属刘某人民币15万元。6月7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孙功创犯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6月21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孙功创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称其当时是疲劳驾驶所致。另悉,6月28日,该分公司将余款人民币13万元交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功创犯交通肇事罪成立,应予支持。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孙功创不服判,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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