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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飞车抢夺老婆窝藏 二人进监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6-07-17
  老公在外飞车抢夺,老婆在家悉数窝藏。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姜某和陈某分别以抢夺罪和窝藏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这对搭档犯罪的夫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26岁的姜某和24岁的陈某夫妻两人今年5月从广东来临平打工,但一直没找到稳定的工作,生活没着落。姜某为了弄点钱花,就骑着他的红色摩托车抢夺路人财物。姜某抢夺物品视情形而定,一次在临平山隧道,看到一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脖子上戴着一条很粗的金项链,就趁其不备一把夺下。有时候,姜某顺手牵羊,抢夺被害人放在车篮里的挎包和手机等物品。

    姜某把抢来的东西给老婆陈某保管,陈某开始对没有工作的姜某经常拿回金项链和三、五百甚至几千元的现金表示怀疑,也问过姜某,但姜某说:“你别多问。”后来,陈某很有默契地把丈夫给的钱存进银行,把丈夫给的金项链卖给金店或者拿到金店为自己打耳环﹑戒指和手链。

    姜某频频在外面作案,连连得手,一个月时间,抢夺作案19起,抢得的物品价值五万多人民币,妻子陈某窝藏赃物价值三万多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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