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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卖淫丈夫抓嫖 众恶徒10余次色抢得逞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6-07-17
    一个特大色情抢劫团伙先后在云南省昆明、玉溪、红河、楚雄等多地州多次以色情方式抢劫中老年人,抢走金戒指10多枚、手机多部和现金4000余元分赃挥霍。日前,云南省曲靖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沈自华、李富才死刑;判处徐友林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各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张云文无期徒刑,处罚金5000元。同时判处上述被告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连带赔偿受害人余某经济损失。

                           遇艳福  老倌遭抢

    据老李报案称,2004年5月31日晚上7点左右,他在曲靖南城门广场散步,两个20多岁的姑娘主动和他搭茬。老李一时鬼迷心窍,就尾随她们到火柴厂附近的一石棉瓦达成简易房。进屋后,一个女的要走,老李说孤男寡女不好玩,这时就冲进来3个男的说老李嫖娼,并用手铐将老李铐起转身对墙,随后撕了一块床单堵住他的嘴,把手脚捆好后抢走他身上的波导手机,一枚16.5克的蓝宝石戒指和200元人民币。

    7月10日,红河州建水县的老李被6人捆绑后抢走金戒指一只和10多元现金;7月15日,曲靖城区的老李被一个自称是宣威的女孩子骗进一出租房,被抢走金戒指一只和400元现金;7月16日,曲靖城区的邹某被在一出租房抢走手机一部和250元现金;7月25日,玉溪城区闲逛的老潘被一女子约去“玩”后遭捆抢,被抢走金戒指一枚、手表一块、手机一部及1000多元现金;7月27日,开远市的李某、张某被两个女子诱骗进入出租房,分别被抢走金戒指一枚和1580元现金。

    曲靖警方成立的相关专案组经分析发现,上述案件疑犯的作案手段、作案过程以及疑犯特征一致,初步判断为同一伙人所为。案件相关人员主要在昆明、曲靖等云南省主要城市落脚、活动。

    案破后,据原籍巧家县巧家营人,33岁的沈自华交代,他和舅舅瘪福儿(姓刘,真名不知)、小艳、小蒋、周红(4人在逃)在去年初就开始在昆明试手,后来因分赃不均闹翻。瘪福儿就提出选地点单干。跟昆明作案不同的是,他们抢钱后都采取捆绑嫖客的方式,防止被害人及时报案。

                           图新奇 8旬翁丧命

    2004年7月8日晚上8时20分,麒麟区寥廓警署接报案称,辖区一出租房发现一被捆男尸。经家属辨认,83岁的被害人余某是某单位退休工人,手上的金、玉石戒指各一枚及400元人民币丢失。余某系被他人勒颈部机械性死亡。

    就在曲靖案发当天2点50分,玉溪城区闲逛的老姜被一20多岁的女子喊去“认识”后遭4男子捆抢,被抢走18克24K金戒指一枚及内裤中的200元现金。

                          为发财  夫妻兄弟同上阵

    据沈自华后来交代,当时和舅舅瘪福儿又吵翻后,恰好同村的徐友林、沈自斌、家乡人李富才夫妻等在昆明找不到来钱活计。商议后,他们8人就在7月3号到曲靖租了一简易民房,由周红(女,沈自华之妻)花30元钱买了被子和枕头。

    7月5日下午4电左右,22岁的张云文(女,李富才之妻)就带来了看上去70多岁的老者余某。老者不想出100元的房租还喊叫,沈自华才把他用床单捆起来,事后搜得两个戒指和几个“袁大头”,卖得2800元。

    回昆明呆了两天后,7月8号,沈自华等人到玉溪抢得1000多块钱和一个三星收音机,随后到通海、建水。

                           羞启齿 还有“朦胧”案

    2004年9月2日,曲靖警方获悉嫌犯徐友林在某花卉市场出现的情况后,在该处将其抓获。徐被抓后,警方于同日在昆明抓获沈自华、李富才及妻子张云文。随后,上述嫌犯先后供述了2004年5-7月伙同他人入室盗窃作案10起的犯罪事实,并到现场进行了指认。

                           屡作恶  劫匪获重处

    曲靖中院审理查明,2004年5月、7月间,巧家县人沈自华、徐友林、李富才伙同富民县人张云文等人,利用色情引诱后多次暴力实施抢劫并致1人死亡,其中沈自华参与作案10次,徐友林、李富才参与作案9次,张云文参与作案8次。

    法院审理为认为,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沈自华、徐友林、李富才均系主犯;鉴于被告人徐友林在被抓获后的立功表现及张云文的从犯行为,法院作出前述一审判决,同时判定4被告人连带共同赔偿受害人余某家属经济损失4万元,四被告人各自承担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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