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抽油烟机已坏需要更换新机器为由,周德保、朱德堂、余昌家三人12次骗取10余名居民2.8万余元。7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一年八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04年6月27日,被告人余昌家以清洗抽油烟机为名到被害人陈先生家中,谎称被害人陈先生的抽油烟机已坏需要更换新机器,骗取陈先生人民币870元。2005年1月26日,被告人余昌家再次来到被害人陈先生家中,再次谎称被害人陈先生的抽油烟机已坏需要更换新机器,骗取被害人陈先生人民币1160元。周德保等三人以此名义诈骗作案12起,诈骗金额高达2.8万元。
在法庭上,周德保称:“我们先用低廉的价格购买假冒名牌的抽油烟机,以清洗抽油烟机为名到住户家中,在清洗过程中故意弄坏住户的抽油烟机,或是说油烟机有问题不能再使用了否则会发生爆炸等理由,劝住户更换新的油烟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德保参与诈骗11起,骗取被害人现金人民币约2.7万元;被告人余昌家参与诈骗6起,骗取被害人现金人民币2.1万余元;被告人朱德保参与诈骗8起,骗取被害人现金人民币约1.9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德保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周德保、朱德堂、余昌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积极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能坦白部分犯罪事实,法院对三被告人酌予从轻处罚。 |